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校史馆管理规定(暂行)
校史馆是学校创办以及发展历史的见证,是优秀校史文化的传承基地。为做好校史馆开放接待和日常管理工作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一、校史馆作为展示和传播学校历史的重要公益性场所,免费对全校师生、校友和关心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开放。
二、校史馆内设备、实物、图文等,未经允许,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和私自挪用。
三、校史馆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:00—下午5:00,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另行安排。团体参观需提前1-2个工作日预约,并填写《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校史馆团体参观预约登记表》(见宣传部网站“相关下载”栏目),按约定时间准时到馆,统一由带队负责人登记后参观。来校检查、考察、访问的各级领导及外宾参观校史馆,请与宣传部联系。
四、校史馆讲解员基本要求
(一)讲解员应热爱学校、普通话标准、口齿清晰,志愿为公众服务,以宣传学校为荣。
(二)在本馆的服务活动须做到持证上岗、挂牌服务,仪表仪容良好,着装得体、整洁,讲解时,做到面带微笑、主动热情、端庄大方。
(三)必须经过培训,熟悉校史,讲解准确顺畅、内容规范,耐心解答观众提出的问题。
(四)讲解员一经录用,应服从校史馆的安排和管理;服务期间如出现有损学校形象的不当行为,收回上岗证,解除讲解员资格。
五、参观人员入馆须知
(一)入馆前,请自觉排队,服从工作人员安排。
(二)入馆后,请遵守馆内秩序,保持文明举止,不高声喧哗,认真聆听讲解员讲解。
(三)馆内严禁吸烟、打闹,请爱护馆内设施,不得随意触摸、开启或关闭馆内设备,以免造成物品损坏。
(四)保持室内卫生,不准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,不携带饮料、食品入馆。
(五)未经许可,不得在馆内进行任何拍摄。
六、安全管理
(一)校史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安全设备,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。
(二)工作人员应熟悉安全应急预案,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组织疏散和救援。
(三)参观人员应遵守安全规定,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。
七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,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。
党委宣传部
2024年10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