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规范网上新闻发布,提高校内新闻稿件质量,更好地为各部门和广大师生提供信息服务,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,特就校园网新闻发布的有关问题作以下规定。
一、学校网络新闻的编辑发布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。党委宣传部是学校新闻业务的主管部门,负责网络新闻发布的具体工作。
二、网络新闻的编辑发布工作要坚持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师生的“三贴近”原则,充分体现学校中心工作。
三、网络新闻的编辑发布要有国际化视野,要突出体现学校的形象和发展,反映学校的水平和实力。
四、新闻发布要突出时效性,特别重要的新闻随时报道,重大活动新闻2小时以内报道,重要活动新闻一般不超过24小时。
五、在学校主页“校园新闻”中发布的新闻一般应是以下内容,由宣传部负责审核、发布:
1.全校性的重要工作和活动;
2.学校重要的学术科研成就,学生思想、学习和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重要活动,以及学校教学、科研、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、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等各方面的重要工作动态;
3.部门、单位或师生个人所获得的体现学校社会影响力的荣誉和奖励(一般为省级以上);
4.基层单位具有创新性和示范作用,对全校其他部门工作有启示、借鉴意义的工作等。
六、学校各级领导的日常工作性信息以及机关部门、教学院部等有关单位的一般性新闻信息一般在本部门主页中发布。
七、新闻标题应尽量简明扼要,清晰准确地说明新闻事实,要尽量概括新闻要点,提示出最重要的新闻信息,体现“标题即新闻”,充分发挥导读作用;含有评点意义和情感色彩的标题要恰如其分;新闻内页标题可增强完整性,以多行文字体现,可根据内容提炼肩题,如有必要可设置副标题。
八、新闻页面规范要求:
1.新闻标题和正文中,空格、阿拉伯数字、英文字母,一般应使用半角;标点符号,一般应使用全角,特殊情况或有关特殊符号除外。
2.新闻标题中的部门及各二级学院(部)应使用规范的名称;新闻正文中一般应第一次出现时使用全称,再次出现时使用简称。
3.所有新闻发布,均应注明发布单位和时间。发布单位一般限于学校的二级单位。单位名称后不加该单位所属部门、科室名称。统一格式为“宣传部(空一格)2013/05/21”。
4.凡申请在“校园新闻”栏目发布的新闻,一般应配发相关图片,图片一般在2~3张,重要新闻稿最多不超过6张。图片内容要紧扣新闻主题,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。图片要求清晰,色彩、亮度适中。使用数码相机拍摄时,图像分辨率至少应设为1024×768像素。图片上传前最好经Photoshop将图片大小处理成600×400像素。标题和正文中一般不出现“我院”、“我处”等字眼,应代之以规范名称,需特别指出的或引语除外。
九、新闻报送、发布前,要认真核实内容的真实性和权威性,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新闻审核发布的第一责任人。
十、新闻发布要严格遵循新闻审核制度。凡在校园网首页“校园新闻”栏目发布的新闻,需由党委宣传部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,重要稿件需由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。在各部门首页中发布的新闻,应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发布,特殊稿件需报党委宣传部审核同意。特别重要的新闻,党委宣传部将根据学校工作总体要求进行统筹编发。
十一、为鼓励各部门多报送高质量的信息,将由党委宣传部在年终对各部门信息工作进行统计排名和表彰奖励。暂规定:凡在本部门主页发布新闻类信息的,每条计1分(需将新闻地址发至宣传部信箱:xcb@sdyu.edu.cn);被学校首页录用的,每条计3分;经宣传部审核,被省市各大媒体报道的,每条计10分。
十二、党委宣传部对新闻的选择、修改、排序、发布及撤除具有最终解释权。
十三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