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4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通知

各基层党委、直属党支部:

根据《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办法》(山青院党办字〔2023〕25号)文件精神,现就2024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考核对象

全体教职工,包括控制总量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

二、适用时间

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

三、考核内容

按照《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办法》(山青院党办字〔2023〕25号)执行。

四、考核程序

(一)第一阶段(12月17日-20日)

自评。教职工对照考核内容,从思想政治、师德师风、职业操守等方面认真进行师德总结自评,登录“智慧校园融合门户—服务大厅—宣传部(教师工作部)—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”进行提交。

(二)第二阶段(12月21日-27日)

1.综合评议。各基层党委、直属党支部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召开考评会,对照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师德总结自评,在征求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意见的基础上,拟定每位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考核等次,分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三个等次。

2.结果公示。教职工拟考核等次以一定形式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,在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系统内进行考核情况审核。其中,职能部门、教辅机构由部门负责人—机关党委书记依次进行审核;退休工作处、教学单位由党委书记(直属党支部书记)进行审核。

3.异议处理。各级考核工作负责机构应按照职责分工,向参加考核的每位教职工反馈考核结果,并向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、不合格者说明理由,并听取本人意见。教职工本人对评定结果有异议,或公示后有情况反映的,由各基层党委、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对有关情况进一步核实,根据有关规定,做出综合评定。教职工对本单位核实后做出的综合评定仍存异议的,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组申诉,不申诉或逾期申诉的按照所在单位综合评定结果确定。

(三)第三阶段(12月30日-1月3日)

1.复核。教职工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等次提交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组复核,由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。

2.存档。各基层党委、直属党支部统一将教职工考核结果存档,同时将考核基本合格、不合格教师相关材料报党委教师工作部。

五、相关要求

各基层党委、直属党支部按照学校师德师风考核进度,需提交以下材料:

1.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表纸质版+电子版。(电子版下载渠道:(1)教师登录个人系统自行下载;(2)宣传信息员进入“服务大厅—数据主题—宣传部(教师工作部)—职工师德师风考核”进行下载。)

2.教职工年度考核汇总表的纸质版+电子版(附件1)。

3.各基层党委、直属党支部考核结果公示的纸质版+电子版。

4.对于考核等次为“基本合格”“不合格”的,撰写情况说明,提交纸质版+电子版。

请于2024年12月30日17点前将本单位相关纸质版材料加盖党委(直属党支部)印章后提交至办公楼西区205室,相关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240036@sdyu.edu.cn

联系人:王老师58997562

线上填报技术支持:黄老师58997788

附件:2024年度师德师风考核汇总表

党委宣传部(教师工作部)

2024年12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