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基层党委、直属党支部:
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树立和表彰师德先进典型,弘扬高尚师德,激励广大教师践行教育家精神,努力做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学识、有仁爱之心的“四有”好老师,不断增强教师职业的光荣感、责任感和使命感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24年度“师德标兵”评选表彰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师德标兵的评选对象为全体在职教职工。师德标兵的评选坚持向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,已获同类奖项者不再参评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政治立场坚定。旗帜鲜明捍卫“两个确立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育教学全过程。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,勇挑重担表现突出。
(二)道德素质过硬。模范遵守家庭道德、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。严格遵守宪法及教育法律法规,严格依法执教。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,较强的自律意识,自觉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。
(三)职业情怀深厚。具有较强的职业光荣感、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,以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己任,注重吸收先进教育思想理念,爱岗敬业、严谨治学、心无旁骛、潜心育人。
(四)育人成绩突出。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,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技能,勇于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案,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,教育教学成效显著。
(五)关心关爱学生。注重研究教育规律和青年成长规律,关爱每一名学生的健康成长,正确处理师生关系,尊重学生人格,维护学生合法权益,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。
(六)人际关系和谐。关心集体,尊重他人,自觉维护师道尊严,有良好的职业形象。在教育教学工作中,与同事团结协作、共同进步,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氛围,在建设优良校风、教风、学风中发挥积极作用。
(七)来校工作满五年,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等次为“合格”,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合格且至少一次为“优秀”,未发生教学事故或其它违法、违纪事件。
三、评选名额
全校范围内评选“师德标兵”3-5名。
四、评选程序
(一)基层推荐(7月15日-8月12日)。各基层党委、直属党支部成立评选推荐工作小组,负责资格审查及评选推荐工作。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,可采取自下而上、上下结合的方式,严格评选条件择优推荐。根据教师人数情况,各基层党委、直属党支部可推荐师德标兵候选人选1-2名(其中,教师人数少于50人的,可推荐1名候选人;教师人数多于(含)50人的,可推荐2名候选人)。推荐人选须在单位内部公示(公示期至少为3个工作日),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。
(二)资格复核(8月13日-15日)。由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分别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、师德师风、廉洁纪律、教育管理、年度考核、教育教学、学术态度等方面进行资格复核,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学校评审环节。
(三)学校评审(8月16日-18日)。学校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,对推荐人选进行评选,确定师德标兵建议名单。
(四)审议公示(8月19日-21日)。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审议通过后,对获奖人员进行全校范围内公示,接受全体师生监督。
(五)学校表彰(9月上旬)。教师节期间,学校召开表彰大会对师德标兵进行表彰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各基层党委、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“师德标兵”评选工作,加强组织领导,认真做好推荐工作,积极选树本单位的师德典型,把“师德标兵”评选作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建设的重要举措,用师德典型榜样激励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,严格遵守师德规范,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的神圣职责。
(二)各基层党委、直属党支部请于8月12日17:00前将推选情况报告(含评选过程、师生意见征求、党政联席会审议、公示等情况)、《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师德标兵推荐表》(一式三份)及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上报党委教师工作部,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60102@sdyu.edu.cn,逾期不报视为放弃。先进事迹材料要求重点突出,内容翔实,一般不超过2000字。
联系人:李哲,联系电话:58997583
联系人:黄俏昱,联系电话:58997571
附件:
1.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师德标兵推荐表
2.2024年度师德标兵汇总表
3.事迹材料撰写要求
党委教师工作部
2024年7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