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基层党委、直属党支部:
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教育,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,根据《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办法(试行)》(山青院党办字〔2021〕43号)文件精神,现开展2023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考核对象
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对象为全体教职工和各二级单位。
二、考核时间
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
三、考核内容
按照《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办法(试行)》(山青院党办字〔2021〕43号)执行。
四、考核程序及工作安排
(一)教职工师德师风年度考核
第一阶段(12月6日-16日)
1.自评。教职工对照考核内容,在思想政治、师德师风、职业操守等方面的情况,登录智慧校园融合门户,进入服务大厅—宣传部(教师工作部)—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进行总结自评并提交。
2.综合考评。各基层党委、直属党支部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召开考评会,对照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师德自评,在征求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意见的基础上,认定每位教职工最终的师德考核结果。
3.各基层党委、直属党支部依据教职工师德考核结果,确定合格等次,根据标准研究确定不合格等次,同时需在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程序内进行审核(审核人:职能部门、教辅机构为部门负责人—机关党委书记;退休工作处、教学单位为党委书记(直属党支部书记))
4.教职工考核结果以一定形式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。
5.争议处理。教职工本人对评定结果有异议,或公示后有情况反映的,由各基层党委、直属党支部、各部门负责组织对有关情况进一步核实,根据有关规定,做出综合评定。教职工对本单位核实后做出的综合评定仍不同意的,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组申诉,不申诉或逾期申诉的按照所在单位综合评定结果确定。
第二阶段(12月16日-12月18日)
6.教职工师德年度考核成绩提交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组审核。
7.存档。各基层党委、直属党支部统一将各单位各部门教职工考核结果存档,同时将考核不合格教师相关材料报教师工作部。
(二)二级单位师德年度考核
1.自评(12月6日-12月16日)
二级单位对照考核内容,认真进行总结自评登录智慧校园融合门户,进入服务大厅—宣传部(教师工作部)—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考核(填报人:职能部门、教辅机构为主要负责人;退休工作处、教学单位为党委书记(直属党支部书记))。
2.综合考评(12月16日-12月21日)
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组对二级单位师德自评进行审核。
五、考核等次及考核结果运用
(一)考核等次
教职工和单位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均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。
(二)考核结果运用
1.师德师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,其整体工作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。
2.师德师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二级单位,其党建和意识形态考核、整体工作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。
六、相关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。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,各基层党组织、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安排、亲自监督、亲自抓落实,确保师德师风考核工作有序推进、有效落地。
(二)客观评价,认真负责。严格按照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,制定本单位的考核办法,坚持“客观公正、公平公开”的原则,科学地、全面地评价每位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。
(三)各基层党委、直属党支部请在12月18日17点前将本单位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xcb@sdyu.edu.cn,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办公楼205室,联系电话:58997562。
汇总表导出方式:本单位、部门宣传信息员—智慧校园融合门户—服务大厅—数据主题—宣传部(教师工作部)—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。
党委教师工作部
2023年12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