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《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》

  4月1日,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第七会议室进行集体学习,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的《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党委书记鹿林主持会议,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,党委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。

  会议指出,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工作纪律,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,对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、全党的核心地位,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,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,具有重要意义。

  会议强调,学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《条例》,使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、基本原则、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,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。党员干部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,严格按照《条例》规定的主体、事项、程序和方式,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工作。要着重抓好《条例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确保文件精神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有效贯彻落实。

 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,中央制定出台《条例》,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水平。大家纷纷表示,要进一步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实质,确保《条例》各项规定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。

 

2019年4月1日